2016年江苏公务员考试招7388人
时间:2016-01-18|来源:|作者:
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,具体方法为:公共科目笔试成绩、面试成绩各占50%;进行专业科目考试的,原则上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占50%、专业科目考试成绩占15%、面试成绩占35%(公共科目笔试、面试、专业科目考试成绩均按百分制折算)。笔试成绩、面试成绩、专业科目考试成绩和合成后的总成绩均保留两位小数,第三位小数按“四舍五入”办法处理。
四、体检考察和公示录用
根据报考人员的总成绩,按职位计划数1∶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、考察人选。总成绩相同,按公共科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;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仍相同,按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。
市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和招考单位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组织体检(体能测评)、考察(政审)。各招考单位从考试成绩、体检(体能测评)、考察(政审)都合格的人员中确定拟录用人员。由录用审批机关在当地公务员主管部门网站公示。拟录用人员公示期为7天。
公示期满后,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录用的,办理录用手续;对反映有影响录用的问题并查实的,不予录用;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,可暂缓录用,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录用。
由于体检、考察(政审)不合格或公示后不符合要求等原因而出现计划缺额时,均按该职位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一次性递补。录用后放弃录用资格的,不再递补。